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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:校长办公室  2025年04月30日 10:34  浏览:

各学院(部、中心):

为确保我们实验室有序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信厅函〔2025〕8号)(见附件1)文件要求,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1.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。各学院(部、中心)要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方针,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。

2.提升责任意识,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。各学院(部、中心)要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(见附件2),切实承担起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,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,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做到责任到人到岗。

3.健全管理体系,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。各学院(部、中心)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确保安全管理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,贯彻落实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见附件3)相关要求,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。

4.强化教育培训,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。各学院(部、中心)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,对进入实验室人员,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,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,落实个体防护,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。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学院(部、中心)实验室安全自查(4月30日-5月16日)

1.各学院(部、中心)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)》(见附件4),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开展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的实验室安全自查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全周期管理、气瓶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、机电安全、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。

2.各学院(部、中心)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,坚持即查即改,做好整改记录。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确保所有安全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检查和整改情况填写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》(见附件5),自查结果形成《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》(见附件6)。

(二)学校现场检查(5月17日-31日)

教务处根据各学院(部、中心)的自查情况组织专家随机现场检查,自查工作未达到工作要求、自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为重点检查对象,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下达《伟德betvlctor体育官网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》。对一级风险实验室将组织专家核实分级分类结果。

(三)隐患整改(6月1日-10月初)

各学院(部、中心)对实验室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,整改完成后,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,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实验室全校通报。

三、材料提交

各学院(部、中心)请于5月16日前将附件5、附件6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ysaq@lit.edu.cn,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文档交至办公楼329室。

联系人:贾文峰

联系电话:65928993

附件1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.pdf 

附件2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.pdf 

附件3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.pdf 

附件4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5年).docx 

附件5: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.xls 

附件6: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.doc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5年4月30日



作者: 教务处
来源: 教务处